殷格非丨将IWA 26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的思考


    2020年12月14日,GB/T39653-2020《在管理体系中使用GB/T36000》,连同GB/T39604-202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39626-2020《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社会责任实施指南》正式发布实施。

    特殊之年,三项社会责任国家标准同样也承载着特殊使命。

尤其是在“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十大事件”的专家评审中,“三项社会责任国家标准发布实施”高票入选。评审专家的共鸣之处在于:面临新冠疫情至下的各种不确定风险,组织的管理变革尤为需要社会责任的理念指导和体系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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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迫切之感同样还源于组织管理者们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5年,GB/T 36000社会责任指南(以下简称GB 36000)国家标准发布,便为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工作提供了国家层面的统一指导。然而,GB 36000应用推广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

    企业(组织)将GB 36000的内容和要求融入其管理体系的过程面临挑战,存在“懂社会责任(GB 36000)的不懂管理体系、懂管理体系的不懂社会责任(GB 36000)”的问题。据统计,截至2020年11月,中国共发放超过137万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证组织超67万家,有大量组织包括企业按照国家/ISO相关标准建立起相应管理体系,同时熟悉GB 36000/ISO 26000的组织也有数以万计。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大量管理体系使用者应用GB 36000,阻碍了社会责任标准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本文重点就企业将社会责任在企业管理体系中应用的核心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介绍国际解决方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WA 26,并尝试着提出解决思路。

01

GB 36000大规模应用面临挑战



      一是GB 36000标准应用和管理体系紧密相关,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容易出现两张皮的问题。

      GB 36000 (包括ISO 26000)应用的核心是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到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运营管理中。然而,很多企业在实际应用中将社会责任作为一项独立工作开展,在做了大量推动工作后,发现社会责任工作与企业其他管理工作依然是各自为政,没有融入到企业整体管理体系中,难以形成社会责任工作的长效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人员往往对GB 36000中强调的社会责任原则、利益相关方管理思维方法、7项社会责任核心主题及相应的议题非常熟悉,对企业的相关管理体系及机制却不太了解,不掌握将GB 36000的原则和内容与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相结合的有效方法,既缺乏相关的经验借鉴,也缺乏相关的工具提供参考和帮助。

      这就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无法有效在管理体系中得以体现,出现“懂社会责任的不懂管理体系”,造成社会责任工作与公司相关管理体系两张皮的问题。

      二是企业实际存在的众多管理体系与GB 36000的对接运用缺乏技术上的桥梁。

      GB 36000提供了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实践指南,其核心内容是7项社会责任主题及下一级的31项议题。而管理体系标准按照PDCA(计划、执行、检查、改进)循环的基本逻辑,支持企业策划、建立、实施、运行、监视、评审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两者的逻辑差异较大。现有管理体系,如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从管理体系的角度看,均是按照管理体系七要素的逻辑展开;从社会责任角度看,则与社会责任某个或几个主题或其议题紧密相关。然而在企业实际工作中,熟悉管理体系的人员往往对社会责任缺乏了解,不了解将利益相关方管理思维和方法、社会责任主题和议题在管理体系中应用的方法,出现“懂管理体系的不懂社会责任”,带来体系管理工作者难以主动发挥其管理机制优势应用GB 36000进而有效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绩效。


02

国际标准化组织IWA 26的借鉴价值和存在问题


      GB 36000由ISO 26000转化而来。实际上,很多国家在应用ISO 26000过程中存在与我国类似的挑战,也探索出了一些可资借鉴的国际经验。201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国际研讨会协议文件IWA 26:2017 在管理体系中使用ISO 26000(IWA 26:2017 Using ISO 26000:2010 in management systems,简称IWA 26)。

      IWA 26的核心思想是,在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标准与ISO管理体系标准方法上寻求逻辑关联,来促进ISO 26000的使用,从而改善组织社会责任行为和绩效。这个桥梁就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12年颁布的关于所有ISO管理体系标准的管理体系标准高层结构(HLS)。

      一方面,IWA 26为基于ISO管理体系标准高层结构的管理体系使用ISO 26000提供了指导,其实质是为ISO 26000引入管理结构,通过将社会责任指导与管理体系方法结合起来,增强组织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另一方面,IWA 26将ISO 26000整合到管理体系标准高层结构中,运用管理体系标准高层结构要素步骤,通过结构化管理系统方法,改善组织社会责任行为和绩效。


     IWA 26发布三年多来,对企业包括组织中懂社会责任的管理者和熟悉企业管理体系的两类工作人员都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在于:ISO 26000作为社会责任与可持续性领域针对所有组织、最基础、最通用的国际标准,其核心原则和七大主题缺乏对特定行业社会责任实践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具体指导,无法完全满足各行各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特定需求。

      企业在应用IWA 26时,与其相关且重要的社会责任议题、所需优先重点关注的事项及其应对方法根据企业所在行业或领域的不同而会存在较大差异。除了“管理体系”这一重要技术因素外,还应该特别考虑“行业或领域”的差异性,即自身所在行业或领域的社会责任特性。这在IWA 26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03

将IWA 26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的成果解读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可以通过修改采用的方式将IWA 26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

      第一,保留IWA 26核心结构及内容。

      转化的国家标准应保留了IWA 26核心结构及内容,充分借鉴IWA 26提供的针对ISO 26000用户的关于管理体系标准的指南、针对管理体系标准用户的关于ISO 26000的指南、综合管理体系与ISO 26000的指南,通过管理体系方法与社会责任指南的协同效应,增强组织的社会责任绩效。

      第二,针对GB 36000与ISO 26000的差异进行调整。

      GB 36000是对ISO 26000的修改采用,与其存在的技术性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附录B(本标准与ISO 26000:2010章条编号变化对照一览表)和附录C(本标准与ISO 26000:2010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

二是删除了不适宜在我国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技术内容,如“7.8 自愿性社会责任倡议”等。
三是调整了与“社会对话”有关的技术内容并增加了具有我国特色的“民主管理”。
四是调整了“国际行为规范”和“人权”的社会责任原则中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内容。
五是调整了有关“结社自由”中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内容。
六是增加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与“反腐败”有关的技术内容。将IWA 26转化为国家标准时需要针对以上技术差异进行调整。

      第三,研究并补充示范性行业或领域社会责任特征及特定议题。

      标准基于GB 36000所述的社会责任议题,考虑当前与社会责任有关热点和难点的行业或领域,以及在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方面的典型代表性,选取了电力、建筑、食品工业、乳制品工业、检验检测、文化等行业或领域作为典型,提供了典型行业企业(或机构)的社会责任特定议题指南案例。

      对于其他行业或领域,组织可参照这些示范性行业或领域的案例,基于GB 36000,进一步细化其所在行业或领域的社会责任特定议题。这样既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同时也增强标准使用的技术指导性。


文| 殷格非  贾丽  王伟

作者单位:责扬天下(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文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重点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技术标准研制与试点应用”< 课题编号:2017YFF0207603> 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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